山東:2021年普通高等學??荚囌猩ù杭靖呖迹┕ぷ鲗嵤┺k法發(fā)布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3-08-09
為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荚囌猩?春季高考)(以下簡稱春季高考)工作,根據(jù)教育部和我省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報名與體檢
(一)報名。春季高考報名工作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1號)、《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21〕125號)組織實施。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加強考生報名資格復查,在前期報名階段審查基礎上,加大各類考生學籍學歷審查力度,防范和打擊“高考移民”行為,維護高??荚囌猩接行?。
(二)體檢。考生體檢工作根據(jù)《山東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山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魯招考委辦〔2021〕1號)有關要求組織實施。 報名參加2021年春季高考以及被高職(專科)單招與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均須身體健康狀況檢查 ,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因弄虛作假導致體檢結論與本人身體狀況不符者,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
考生所在學?;騿挝粦獙忌恼螒B(tài)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鑒定,沒有就讀學?;蚬ぷ鲉挝坏挠伤卩l(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做出相應鑒定。對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行政處罰或違紀處分的考生,相關部門要提供所犯錯誤的事實、處理意見和本人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詳實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考生應在網(wǎng)上報名時如實填寫本人思想政治品德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jié)嚴重的;
(二)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的,尚在刑罰、處罰期內的。
三、招生計劃和專業(yè)
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春季高考)招生計劃包括省內高校本、專科(高職)招生計劃,招生專業(yè)分為 農林果蔬、畜牧養(yǎng)殖、學前教育、土建、機械、機電一體化、電工電子、化工、服裝、汽車、信息技術、醫(yī)藥、護理、財經(jīng)、商貿、烹飪、旅游服務、文秘服務 等18個專業(yè)類別。
招生院校按專業(yè)類別編制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春季高考招生計劃納入招生院校當年招生總規(guī)模。
四、考試
2021年我省春季高考分為“知識”和“技能”兩部分?!爸R”部分全省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考試;“技能”部分由主考學校負責命題并組織考試。
(一)“知識”部分。
1.考試科目?!爸R”部分的考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專業(yè)知識。各科滿分分值為:語文、數(shù)學各120分,英語80分,專業(yè)知識200分。
2.考試安排?!爸R”部分的考試時間為 5月8日—9日 。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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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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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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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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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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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數(shù)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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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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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30專業(yè)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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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5:30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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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tǒng)一編排考場和座位號,準考證由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上網(wǎng)打印??忌譁士甲C及身份證參加考試。
考點、考場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安排。考點應設在縣級(含)以上人民*所在地,若因特殊需要增設考點,須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所有考點均需達到標準化考點的要求??荚嚱M織實施的要求另文下發(fā)。
3.試題(試卷)保密管理。試題(包括副題,下同)和參考答案在啟用前屬于國家機密級事項;評分標準啟用前屬于國家機密級事項,自啟用時解密,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評卷時制定的評分細則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考生作答后的答題卡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掃描后的考生答題卡保存期為考試成績公布后6個月,期間按工作秘密事項管理,僅限工作使用。
(二)“技能”部分。
1.春季高考“技能”部分考試包括18個專業(yè)類別,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確定的主考院校分別組織實施??荚嚂r間為 4月8日—13日 。
2.“技能”科目滿分分值為230分,按考生實際得分與“知識”部分各科實際得分一并計入考生總分。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試招生。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經(jīng)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并公示后,免于春季高考“技能”和“專業(yè)知識”考試。 (1)獲教育部主辦或聯(lián)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2)獲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3)具有高級工(含)以上職業(yè)資格并獲得縣級(含)以上勞動模范或同等榮譽稱號(表彰文件中明確規(guī)定享受勞動模范待遇者)且具有中等職業(yè)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 免于春季高考“技能”考試的考生在報考本科層次高校時,根據(jù)“知識”部分中的語文、數(shù)學和英語三科考試總成績和招生計劃單獨劃定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對分數(shù)線以上的考生,根據(jù)考生志愿投檔,由高校錄取到相同或相近的應用型本科專業(yè)學習;在報考??疲ǜ呗殻哟胃咝r,不受成績限制,由招生高校相關專業(yè)直接錄取。
(四)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和高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國殘聯(lián)《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21〕4號)要求,為殘疾人平等報名參加考試提供合理便利。
(五)春季高考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納入各市疫情防控工作總體安排,由當?shù)匾咔樘幹霉ぷ黝I導小組(指揮部)統(tǒng)籌組織實施。各市要統(tǒng)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高考組織實施工作,成立疫情防控領導小組,完善考試防疫制度建設,備齊備足防疫物資,做好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場所的全面消殺,組織疫情防控模擬演練,有序組織考試全流程工作,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五、評卷及成績發(fā)布
“知識”部分的評卷、統(tǒng)分工作于5月11日—20日進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tǒng)一管理。所有考試科目實行網(wǎng)上評卷。客觀題答卷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評閱,主觀題答卷評閱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管理,評卷點負責具體實施。“知識”部分成績將在6月27日前公布。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于成績正式公布次日起3日內,向考試所在地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申請復核,逾期不再受理。
“技能”部分的評卷、統(tǒng)分工作由各專業(yè)類別主考院校負責,時間安排在各類別考試結束后進行,主考院校在各自規(guī)定的時間段內,在學校網(wǎng)站向考生提供成績查詢。考生對成績如有疑問,可于成績正式公布次日起3日內,向主考院校申請復核,逾期不再受理。
評卷點要成立以學校負責人為組長的評卷工作領導小組,加強人員選聘、評卷場所、評卷設備、評卷工作程序、安全保密、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等環(huán)節(jié)的組織管理,完善工作機制,嚴守評卷紀律,嚴格掌握評分標準,確保評卷質量。
以上就是好上學為大家?guī)淼纳綎|:2021年普通高等學??荚囌猩ù杭靖呖迹┕ぷ鲗嵤┺k法發(fā)布,希望能幫助到廣大考生!